受委托,我司定于2008年4月1日上午10点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:
3.粤AJ418轻型厢式货车一辆,起拍价:22100元;保证金1200元。车辆过户手续及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和承担。案号[(2007)番法执字第3474号]
3号标的竞买人为自然人的,需在法院开户行“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”开户,在存折内存入相应的保证金,备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、银行存折复印件两份;竞买人为单位的,将保证金存入法院开户行,帐号:74440-1-01-826-000309-61,户名: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,备齐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单位证明文件,在确定保证金已到帐后,竞买人或单位代理人,持上述证件及复印资料于2008年3月28日上午11:30分前往广州市番禺人民法院执行局502只理竞买资格审查手续。
联系地址: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206室
联系电话:020-87380096 87392558

